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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评估基本知识

时间:2022-12-10点击量:

第二部分 评估基本知识

17.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的指导性文件

2021年4月14日,国家开放大学联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下发《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方案(含指标)〉的通知》。

18.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国家开放大学质量保证体系,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以“促规范、促建设、促改革、创特色”为原则,建立分部办学评估制度;围绕教学工作和办学质量,探索完善总部对分部办学业务的总体评价指标和配套管控机制;有效促进办学体系规范教学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19.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范围

以分部申请为基础,总部统筹安排5年一个周期的评估任务,每年选取10个左右分部,分学期开展评估。评估工作除涵盖分部自身,原则上还须延伸考察2个相关办学单位(分部体系的学院和学习中心,一般不超过3个)。

20.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形式

评估采用远程评估与实地评估相结合的形式。远程评估包括审看分部自评报告、数据评价、网上检查、远程听评课、电话访谈等;实地评估包括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现场考察、听课、座谈、个别访谈等。

21.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基本流程

确定分部评估时序    分部自评    远程评估(10天以内)    实地评估(5-7天)    确定结论    整改工作。

22.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分为四种:优秀(分值≥900)、良好(900>分值≥750)、合格(750>分值≥600)、限期整改(分值<600),无论何种结论均有整改任务。

23.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办学评估指标体系

结构: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61个)+观测点(125个)

分值:总分1000=办学定位(40)+系统办学(120)+条件保障(290)+教学运行与效果(340)+质量管理(120)+创新与服务(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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