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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绩安全的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0-01-09 00:00:00  浏览:

 

 

 

 

黔电大教字(2010)56号

 

关于成绩安全的管理办法

 

为提高成绩的安全管理和成绩管理的工作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毕业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成绩安全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系统成绩管理权限

1、分配使用权限由马兰负责,使用密码为赵勇管理前半部分密码,马兰管理后半部分密码,分配权限必须二人在场同时录入密码进入系统。

2、成绩管理权限。考务科王帆、何启明使用成绩录入权限,赵勇使用成绩合成权限,修改成绩必须由领导签字确认后,由王帆或何启明录入,再由赵勇合成修改的成绩。登分期间由马兰按照登分具体人员负责分配登分权限,登分结束后即刻收回登分权限,便于管理。

3、试卷保密室管理。保密室由何启明、赵勇分别保管一把钥匙,打开保密室必须两人同时在场,同时开启,其他相关人员进入保密室必须先进行登记,佩戴相关证件方可进入试卷保密室。

3、成绩备份。成绩备份由马兰负责,每周五例行备份,先备份在服务器电脑上,再同时备份到马兰使用的个人电脑中,最后备份到专用移动硬盘中,进行三重备份。登分期间每天必须备份,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特殊时期按要求进行备份。

二、期未考试成绩管理

1、成绩上传

形成性考核成绩、部分必修课程成绩(开放教育入学指南)、实践课程成绩确认后,由各电大分校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在第十九周内将其成绩数据报省校考务科;同时,经审批后各专业的毕业论文、社会调查书面成绩于当学期考试结束前报省校考务科,由省校统一登录成绩。

2、成绩接收

省电大在各电大分校上传成绩数据7个工作日内接收成绩,并将接收情况通过考务科专用邮箱进行反馈。

3、综合成绩的反馈

省电大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公布上学期开放教育期未考试反馈成绩,各电大分校在反馈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将当次开放教育考试中所有成绩问题按成绩反馈的要求填写“贵州电大成绩反馈申请表”(附件一)报省校考务科,考务科于第三周对各分校所报问题逐一落实确认后,公布当次考试的正式综合成绩,各分校须将正式成绩导入教务管理系统,并通知学生本人。

4、基于网络考核改革试点课程考试成绩的上传和接收工作按以上规定执行。同时,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5日内,各电大分校须通过考务科专用邮箱上传终结性考试数据,数据格式为“.ptc文件”,文件命名规则为“分校代码+分校简称+年月.ptc”。

5、每学期,省校只接收当学期在成绩反馈期内的成绩问题,过往学期成绩问题不予处理。

6、在毕业审核期间,省电大不处理任何成绩问题。

三、成绩更动

1、成绩更动范围

因实施性教学计划或专业规则课程名称变更、课程调整等造成课程注册错误而带来的当学期课程成绩数据错误。

2、实践课程漏报考、漏报实践课程成绩单、漏报形考成绩造成的当学期课程无综合成绩的错误。

3、成绩更动材料上报时间

春季学期4月1日--10日,秋季学期10月8日--18日。

4、成绩更动流程

(1)提出更动申请

各电大分校填写“贵州电大开放教育考试课程成绩更动申请表”(附件二),按课程性质统设课、省开课、实践课分类填写,向省电大教务处考务科提出成绩更动申请,分校由经办人、主管校级领导签字并加盖分校章后寄省电大考务科。同时,将以上信息的电子稿发至考务科邮箱。

(2)成绩更动审核与上传

省电大收到更动申请表后,对各电大分校上报的成绩更动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成绩更动材料上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对统设修课程符合更动要求的成绩上报中央电大考试中心终审。   

5、成绩更动有关要求

(1)更动成绩申请以电大分校为单位集中上报,每所电大分校每学期只能上报一次。

(2)上报的成绩更动材料的电子稿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

四、教育部统考成绩

(一)成绩公布

省电大接到中央电大考试中心统考成绩后,通过贵州电大—考务信息栏目公布,各电大分校接收后按开放教育成绩管理办法通知到学生。

(二)错误数据更正

1、省电大下发成绩数据后两周内,由各电大分校以校发文形式向省电大提出更正申请及说明,并按“教育部统考成绩问题上报中央电大考生成绩更正文档格式”(附件三)和“教育部统考成绩问题上报省电大导入教务管理系统文档格式”(附件四)上报成绩更正数据(电子、书面),经省电大远程教育中心审批后报省电大考务科。

2、省电大将成绩更动申请及说明,以省电大校发文形式上报中央电大考试中心,中央电大接收后,省校及时通知有关电大分校。

五、学位外语成绩

(一)成绩的印发

学位外语成绩由中央电大以文件形式印发各省级电大,省电大转发给各电大分校,同时,中央电大通过电大在线网址http://www.open.edu.cn/发布,供学生查询。

(二)成绩复查和学生错误信息更正

学生对成绩如有异议,或学生基本信息有误,各电大分校在成绩印发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统一向省电大提出成绩复查或学生错误信息更正申请,省电大在成绩印发第二周内统一报中央电大考试中心,过时不予办理。

省电大不接受个人相关申请。

(三)成绩复查和信息更正结果反馈

中央电大考试中心完成成绩复查和学生错误信息更正后,以书面形式将复查或更正信息结果予以反馈,省校将其转发给相关电大分校。

   每年照此文件执行成绩安全管理办法,年终进行相应考核。

 

 

 

附件:1、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成绩复查申请表

2、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课程成绩更动申请表

      3、教育部统考成绩问题上报中央电大考生成绩更正文档格式

 4、教育部统考成绩问题上报省电大导入教务管理系统文档格式

 

 

 

 

二0一0年1月9日

 

主题词:电大 成绩安全 权限 保密 

发:各分校(工作站)、成人开放学院(学习中心)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              2010年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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