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方式
本课程实行考试改革:不进行期末考试,全部采用教学过程的考核即形成性考核。形成性考核成绩为100%。形成性考核包括七个必做实训和三个选做实训。必做实训占70%,选做实训占30%。具体分值如下表。
| 序号
| 实训目录
| 分值(分)
|
必
做
实
训
| | 货币资金实训
| 5
|
二
| 应收及预付款项实训
| 10
|
三
| 存货实训
| 10
|
五
| 固定资产实训
| 10
|
九
| 负债实训
| 10
|
十二
| 所有者权益实训
| 10
|
十三
| 收入、费用和利润实训
| 15
|
选
做
实
训
| 四
| 对外投资实训
| 10
|
六
| 无形资产实训
| 10
|
七
| 投资性房地产实训
| 10
|
八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实训
| 10
|
十
| 借款费用实训
| 10
|
十一
| 债务重组实训
| 10
|
十四
| 财务会计报告实训
| 10
|
合计
| 100
|
二、形成性考核及记分方法
本门课程实训应由教学点统一配置实训所需的证、账、表。学生在老师指导下按要求独立完成七个必做实训,三个选做实训。选做实训可由教学点在七个选做实训中统一选择其中三个,也可以由学生根据实际需要自行任选三个。辅导教师应对十个实训进行批阅并给出相应的成绩。
实训考核采取“过关”方式记分,即每一实训都必须达到60%的分数方可过关。这一方面是为了敦促学生主动学习,激励学生多做实训,取得较好的课程考核成绩。另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
三、形成性考核成绩的审核及认定
形成性考核成绩由分校于第十六周上报教学部本课程责任教师审核。报送资料包括成绩单及不少于30%在册学生的实训材料。课程责任教师审核无误后签字、教学部盖章,送教务处确认成绩。教务处期末蹲考人员审查未报送实训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教学点本科目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