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深入课堂了解和掌握教学第一线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问题,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安排,现将2013年下学期听课安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校校领导、教学部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教师、教务处相关人员。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校本部的相关课程,以专职教师面授课为主,也可以选择听外聘兼职教师面授课程。
1.教师方面:通过听课,主要了解和检查任课教师上课纪律、教学态度及教学行为规范、教材及有关教学资源使用、教学准备(教案、讲稿、实验实训准备等)、教学设计与进度安排、教学组织与管理、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改革、教学环境条件、教学整体效果等情况。
2.学生方面:主要了解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纪律,学生听课是否认真,参与教学过程是否积极等。
3.其他方面:了解学生的听课效果及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多媒体教学手段运用及效果,教室设施状况等影响课堂教学质量的其他因素,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教师和相关教学主管部门。
本学期听课方式以随机、随堂为主,也可以由教务处、教学部组织重点听课、观摩听课等,听课内容包括:教学环境、教学秩序、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一)听课次数要求:校领导、教务处相关人员每个学期原则上深入课堂听课不得少于1次,专职教师不得少于5次。教学部每学期组织中级以下职称专职教师按专业观摩听课不得少于1次。
(二)听课不预先通知相关班级及任课教师。听课人员听课后,认真填写“教学质量评价表”(可以在电大教务处督导科领取,也可以在“电大教学部”群共享中下载),并对所听课程做出评价,“教学质量评价表”由所在班班主任签字确认,同时将被听课教师教学情况的基本评价、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教师本人、教学部(系)或教学组织部门进行沟通。听课人员不得向学生出示听课记录及评价内容。
(三)听课结束后,“教学质量评价表”统一交学校教务处督导科,由督导科汇总听课情况,向学校教务处和校领导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没交“教学质量评价表”的视为无效听课。
本学期听课从2013年9月23日开始,请听课人员应合理安排听课时间,严禁突击完成听课任务,考虑到电大教学安排的特殊性,请在2013年11月24日(第十三周)前完成听课任务。希望各听课人员切实深入课堂,掌握课堂教学环节的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中的问题,了解学生和任课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保证教学效果,推进教学改革,保障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