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深入课堂了解和掌握教学第一线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问题,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安排,现将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听课安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
开放教育:学校校领导、远程教育教学部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教师。
职业教育:学院领导、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
二、听课范围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校(院)本部的相关课程,以专职教师面授课程为主,也可以选择听外聘兼职教师面授课程。
三、听课目的
1.教师方面:通过听课,主要了解和检查任课教师上课纪律、教学态度及教学行为规范、教材及有关教学资源使用、教学准备(教案、讲稿、实验实训准备等)、教学设计与进度安排、教学组织与管理、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改革、教学整体效果等情况。
2.学生方面:主要了解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纪律、学生听课是否认真、参与教学过程是否积极等。
3.教学质量: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主要环节,听课活动作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教学信息、维护教学纪律、对教学过程进行督查的有效手段之一。同时,听课活动也是教师相互交流,互相促进,取长补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4.其他方面:了解学生的听课效果及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多媒体教学手段运用及效果,教室设施状况等影响课堂教学质量的其他因素,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教师和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四、听课方式及内容
开放教育:本学期听课方式以随机、随堂为主,也可以由远程教育教学部组织重点听课、观摩听课等,听课内容包括:教学环境、教学秩序、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职业教育:听课两人一组,以随机检查听课为主,也可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任何教师不得拒绝其他教师或领导听课。二级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及任课教师重点听本部门教师的课程。
五、听课要求
(一)听课次数
1.开放教育
校领导、副高及副高以上人员每个学期原则上深入课堂听课不得少于1次,副高以上专职教师不得少于5次。远程教育教学部每学期组织中级以下职称专职教师按专业观摩听课不得少于1次。
2.职业教育
学院领导每人每学期不少于2次,各二级学院领导每学期不少于3次,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每人每学期不少于4次。教研室主任每人每学期不少于5次。各二级学院对中级及以下教师听课不少于3次。
(二)听课时间
1.开放教育
本学期听课从2016年4月23日开始。考虑到开放教育教学安排的特殊性,远程教育教学部根据新生课程的进度自行安排新生的听课计划,本学期所有听课任务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日。
2.职业教育
本学期听课活动时间:第九周至第十五周。
(三)听课评价
听课人员听课后,认真填写“授课情况评价表” (附件3、4),并对所听课程作出评价,“授课情况评价表”由所在班班主任签字确认,同时将被听课教师教学情况的基本评价、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教师本人、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进行沟通。听课人员不得向学生出示听课记录及评价内容。
(四)听课评价汇总
听课结束后,以部门为单位,将“授课情况评价表”(附件3、4)及汇总表(附件5)统一交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向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和校领导及时反馈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意见和建议。未交“授课情况评价表”的视为无效听课。
(五)听课评价原则要求
1.严禁弄虚作假;
2.严禁突击完成任务;
3.听课评价公平、公正、公开;
4.重视听课后评价交流;
听课结束后,远程教育教学部、各二级学院(部)对各自学院(部)作好听课评价交流,对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对于亮点也要给予肯定。为保证年终绩效教学质量评价有依据,远程教育教学部、各学院(部)统筹安排,使每位教师有相应的听课评价。
各听课人员合理安排听课时间,严禁弄虚作假;对听课弄虚作假的行为,按学校有关规定作教学事故处理。希望各听课人员切实深入课堂,掌握课堂教学环节的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中的问题,了解学生和任课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保证教学效果,推进教学改革,保障教学质量。
附件1.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校领导听课计划安排表
2.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远程教育教学部重点听课计划安排表
3.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授课情况评价表
4.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训)授课情况评价表
5.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分汇总表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