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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毕业证书颁发专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6-05-27 17:13:31  浏览:

 

 

各分校、开放教育学院: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下发的《关于开展毕业证书颁发专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开教〔2016〕14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秋季开始,为了缩短开放教育毕业证书办证和发放时间,秋季毕业审查提前到2016年6月进行,主要为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及时进行毕业审查,办理毕业证书。  

为了做好本次提前毕业审查工作,对具体工作安排事宜如下:  

一、各分校、学院请于6月13日前报送开放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毕业作业纸质成绩单,开放教育专科可直接联系我处考务科开通教务管理系统权限,由分校录入成绩即可。考务科将于6月15日前将毕业论文、毕业作业成绩数据统一上报国家开放大学。  

二、请各分校、学院提前准备好毕业生电子照片,学籍科于6月18日前提交初审通过数据至国家开放大学,待国家开放大学下发终审通过的毕业生名单后,各分校、学院请及时上报毕业生电子照片,我处学籍科于6月20日前上报办理毕业证书数据到国家开放大学。  

三、国家开放大学于7月25日前将通过终审的毕业证书发送至省校教务处学籍科,学籍科收到证书认真清理后及时下发至各分校。需要普通高校盖章的毕业证书(合作证书)需在2016年秋季开学后由相应高校盖章后才能颁发。国家开放大学于7月31日前将通过终审的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数据报教育部学信网。  

  2016年秋季是我们首次提前毕业审查,请各分校、开放教育学院认真做好各教学点的指导和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各个环节顺利进行,将毕业证书及时发放给学生。  

省校教务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考务科联系人:王 帆   郭 静  

联 系 电 话:0851-84109125  

学籍科联系人:楚 滟   耿 爽  

联 系 电 话:0851-85900556  

 

附件: 《关于开展毕业证书颁发专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开教〔2016〕14号文件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  

                         2016年5月27日